签证类型及如何选择
美国非移民和移民签证类别的完整指南,包括旅游、学生、工作和 Green Card 通道。
美国签证体系:非移民与移民
美国移民体系由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移民与国籍法,INA)规范,并由两个主要机构管理:U.S. Department of State(美国国务院,DOS),它通过全球大使馆和领事馆网络在海外签发签证;以及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它在美国境内裁决移民请愿和申请。根据 国务院签证资源,美国签证分为两大类:非移民签证,允许人们以短期且特定目的访问美国;以及移民签证,允许人们永久移居美国。理解这一基本区别,是判断哪一类签证适合你情况的第一步。
非移民是以临时身份获准进入美国的外国公民,通常属于 INA 第 101(a)(15) 条定义的入境类别。根据 DHS 移民统计办公室年度流量报告 的记录,2021 年 DHS 向美国发放了 35 million 次非移民入境许可,主要授权目的包括商务或休闲临时访问、学术或职业学习、临时工作,以及代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要以非移民身份获准入境,外国公民通常必须证明此次访问是临时的,同意在获准停留期结束时离境,持有有效护照,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有境外住所,具备入境资格或就任何不准入境事由获得豁免,并同意遵守入境条件。
相较之下,移民签证适用于打算永久居住在美国的人。根据 国务院移民签证信息,移民签证基于亲属关系、就业和多元化签证抽签项目。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s,LPR,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Green Card 持有人)是依法获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LPR 可以无特殊限制地接受工作机会、拥有财产、在公立学院和大学获得经济资助、加入武装部队,并且如果满足某些资格要求,还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这一点可参见 DHS LPR 信息。
访客签证:旅游、商务与医疗
对于临时前往美国的人,主要签证类别是 B-1(商务临时访客)和 B-2(休闲/旅游临时访客)。根据 国务院签证资源,外国公民如果因旅游前往美国,通常需要访客签证(B-2),除非其符合 Visa Waiver Program 的入境条件。旅游的定义包括度假、探望家人和朋友,或接受医疗治疗的短期访问。B-1 签证适用于从事临时商务活动的人,例如参加会议、出席研讨会或谈判合同,但不适用于实际就业。根据 DHS 非移民入境数据,在 2021 财年,休闲和商务临时访客合计占所有 I-94 非移民入境许可的 76 percent。
学生与交流访问者签证(F-1、M-1、J-1)
根据 国务院留学签证信息,美国支持国际教育,欢迎外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主要有两类学生签证:F-1 签证适用于在大学、学院、高中、私立小学、神学院、音乐学院或其他学术机构(包括英语语言项目)注册的非移民学生;M-1 签证适用于在职业学校或其他获认可的非学术机构就读技术课程的非移民学生,语言培训项目除外。这个区别很重要,因为 F-1 和 M-1 签证在工作授权和项目转学方面有不同规则,详见 ICE SEVIS 学生页面。在申请学生签证之前,学生必须先被一所经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EVP,学生和交流访问者计划)认证的学校录取,并收到 Form I-20,即“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for Nonimmigrant Student Status(非移民学生身份资格证明)”。
J-1 交流访问者签证适用于获准参加基于工作和学习的交流项目的个人。根据 studyinthestates.dhs.gov 上关于 DS-2019 的说明,J-1 交流访问者类别包括学生、受训人员、教师、教授和研究学者、短期学者、专家、国际访问者、政府访问者、外国医生、互惠生、营地辅导员,以及暑期工作/旅行参与者。J-1 签证持有人的一项重要规定是为期 2 年的回国实际居住要求:其项目若全部或部分由本国政府或美国政府资助,交流访问者在完成项目后必须先在本国居住 2 年,之后才有资格申请移民身份、临时工身份或公司内部调派身份。如果获得赞助方推荐,持 J-1 签证的学术学生可在其学位项目期限之外再停留额外 18 months 进行学术培训。
主要学生与交流访问者签证类别
| 签证类型 | 用途 | 期限 | 工作授权 |
|---|---|---|---|
| F-1 | 在经 SEVP 认证的学校进行学术学习 | 身份持续期(D/S) | 校内;需授权的 CPT/OPT |
| M-1 | 职业/技术学习 | 身份持续期(D/S) | 仅在完成项目后可进行实习训练 |
| J-1(学生) | 教育/文化交流项目 | 项目结束日期 + 30 days | 限制较多;需赞助方授权 |
| J-1(受训人员) | 基于工作的培训项目 | 最长 18 months | 在项目范围内获准 |
工作签证:临时就业类别
若想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在美国临时工作,临时工必须根据计划中的就业目的,符合可用的签证类别,详见 国务院就业签证信息。最常见的工作签证类别包括:H-1B,适用于专业职业工人(2019 财年有 601,594 次入境许可,受疫情限制影响,2021 年降至 148,603 次,见 DHS OIS 数据);H-2A,适用于农业工人(2019 年为 442,822,2021 年增至 586,992);H-2B,适用于非农业工人(2019 年为 129,126);以及 L-1,适用于公司内部调派人员(2019 年为 698,794)。O-1 签证适用于具有杰出才能或成就的工人(2019 年入境许可为 163,342)。TN 签证适用于根据 NAFTA/USMCA 的加拿大和墨西哥专业工人(2019 年入境许可为 725,929),而条约贸易商和投资者可能符合 E-1 或 E-2 签证资格(2019 年为 515,672)。
主要临时工作签证类别
| 签证 | 类别 | 关键要求 | 年度上限 |
|---|---|---|---|
| H-1B | 专业职业工人 | 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需雇主递交申请 | 65,000 (+20,000 for US master's graduates) |
| H-2A | 临时农业工人 | 雇主必须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 | 无上限 |
| H-2B | 临时非农业工人 | 雇主必须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 | 每个财政年度 66,000(可附加补充名额) |
| L-1A/L-1B | 公司内部调派人员(经理/高管或专业知识) | 必须在过去 3 年中的 1 年为海外公司工作 | 无上限 |
| O-1 |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 | 持续获得国内或国际认可 | 无上限 |
| TN | 加拿大/墨西哥专业人士(USMCA/NAFTA) | 符合列出的 USMCA 职业要求 | 无上限 |
| E-1/E-2 | 条约贸易商/投资者 | 条约国国籍;具有实质贸易/投资 | 无上限 |
移民签证:通往永久居留的路径
移民签证是成为合法永久居民(Green Card 持有人)的入口。根据 国务院移民签证信息,移民签证基于亲属关系、就业和多元化签证抽签。家庭类移民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Green Card 持有人)的某些家庭成员。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21 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成年公民的父母,不受年度数量限制,并且在签证流程完成后即可移民。其他家庭优先类别(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受年度配额限制,并且可能面临通过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追踪的多年等待期。
根据 国务院资源,就业类移民签证适用于企业家的永久就业或投资。五个优先类别(EB-1 至 EB-5)覆盖杰出人才、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某些特殊移民以及移民投资者。多元化签证项目每年向来自历史上对美国移民率较低国家的人士提供有限数量的签证,申请者必须满足严格资格要求,包括至少高中教育或在过去 5 年内拥有 2 年符合条件的工作经验。
Visa Waiver Program 和 ESTA
根据 DHS 旅行证件要求,来自 40 个参与 Visa Waiver Program(VWP,免签计划)国家的公民或国民,可因商务或旅游前往美国并停留最长 90 days,而无需申请签证。不过,VWP 旅客在登机前往美国的承运工具之前,必须先获得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ESTA,旅行授权电子系统)批准。官方 ESTA 申请地址为 esta.cbp.dhs.gov。VWP 旅行的护照要求非常严格:自 2016-04-01 起,所有旅客都必须持有 e-passport(带有内置电子芯片并以国际 e-passport 标志标注的增强型安全护照)才能使用 VWP。此外,所有 VWP 国家护照都必须具有机读区,并且数据页上必须印有数码照片,而不是粘贴或覆膜照片。
- 必须是 Visa Waiver Program 参与国的公民或国民
- 必须持有带生物识别芯片的有效 e-passport
- 出行前必须获得 ESTA 授权(请在 esta.cbp.dhs.gov 申请)
- 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90 days
- 旅行目的必须仅限旅游、商务或过境,不得用于学习或就业
- 不得曾被拒签、被拒绝入境美国,或曾在此前的 VWP 入境中逾期停留
- 自 2011-03-01 起不得曾前往或停留在古巴、伊朗、伊拉克、利比亚、朝鲜、索马里、苏丹、叙利亚或也门(有限例外除外)
用音频练习英语
通过AI音频练习提升英语听力水平
申请流程分步指南
一份实用的美国非移民与移民签证申请分步指南,涵盖从初始请愿到入境以及维持身份。
非移民签证申请:标准流程
标准非移民签证申请流程从确定你的签证类别开始,可使用 国务院的 Visa Wizard 或查看 完整签证类别列表。一旦确定合适类别,大多数申请人会在线填写 DS-160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支付签证申请费(Machine Readable Visa,MRV 费),在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预约并参加签证面谈,并在获批后获得前往美国旅行所需的签证。根据 USA.gov 非移民签证信息,提交申请后还可以在线查询签证申请状态。
- 使用 State Department Visa Wizard 或查看签证类别说明来确定你的签证类别
- 在 ceac.state.gov 完成 DS-160 在线非移民签证申请
- 支付非移民签证申请费(MRV fee)——金额因签证类别而异
- 在你本国的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预约签证面谈
- 准备所需文件:有效护照、DS-160 确认页、缴费收据、照片,以及与你签证类型相关的支持文件
- 参加签证面谈——准备证明你与本国的联系以及旅行目的
- 如果获批,则领取签证(印在护照中);如需额外处理,则等待行政审查通知
- 在签证有效期到期前前往美国——签证允许你抵达,但最终入境决定由 CBP 作出
关于领事官员权限的一项重要说明:根据 Study in the States DHS 指南,美国国务院于 2023-02-21 宣布,领事官员可在国际学生的 Program Start Date 前最多 365 days 签发 F 或 M 学生签证。此前,学生签证只能在 Program Start Date 前最多 120 days 签发。不过,学生仍然只能在 Form I-20 上列出的 Program Start Date 前 30 days 入境美国。这一变化让学生在安排面谈和规划行程时更灵活,同时仍维持实际入境时间的现有限制。
学生签证流程(F-1 和 M-1)
美国的学生签证流程涉及申请学生、学校的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DSO,指定学校官员)以及政府机构之间的多个步骤。该流程在 ICE SEVIS 学生页面 中有详细说明。第一步是申请一所经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EVP,学生和交流访问者计划)认证的学校。学生可使用 studyinthestates.dhs.gov 上的 School Search 工具,查找有资格招收 F-1 和 M-1 学生的 SEVP 认证学校和项目。一旦被 SEVP 认证学校录取,学校的指定学校官员会签发 Form I-20,这是一份记录学生信息并存储于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SEVIS,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表格。
- 申请并被 SEVP 认证学校录取(可在 studyinthestates.dhs.gov 使用 School Search)
- 从学校的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DSO,指定学校官员)处收到 Form I-20——你和 DSO 都必须签名;18 岁以下学生由父母签名
- 在 fmjfee.com 支付 I-901 SEVIS fee——请保留收据,因为面谈时需要出示
- 完成 DS-160 在线签证申请并支付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签证费已于 2023-05-30 提高至 $185)
- 在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预约并参加签证面谈——携带 Form I-20、SEVIS fee 收据、DS-160 确认页、护照、财务文件和录取通知书
- 如获批,在护照上获得 F-1 或 M-1 签证章
- 抵达美国——你可以在 Form I-20 上列出的 Program Start Date 前最多 30 days 入境
- 抵达后,见 CBP 官员,由其核验你的信息并签发 Form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
- 在学校注册,并在整个学习期间保持学生身份
维持学生身份是一项关键的持续义务。根据 ICE SEVIS 学生页面,要维持学生身份,你必须实现签证所对应的目的,并遵守所有相关规定。F-1 学生及其家属在项目结束日期(或培训结束日期)后有 60 days 离开美国,而 M-1 学生及其家属有 30 days。若出现需要新 Form I-20 的新情况(例如项目变更、原表遗失或旅行背书),你必须从 DSO 处取得新的 Form I-20。自 2016-07-01 起,所有 F 和 M 非移民签证申请、入境、旅行以及非移民福利申请都必须使用带 2-D 条码的新版 Form I-20。旧版条码表格已不再有效。
雇主担保工作签证流程
美国大多数工作签证都属于雇主担保,即美国雇主代表外国工人发起请愿流程。雇主担保工作签证(如 H-1B 或 L-1)的标准流程,从雇主向 USCIS 提交请愿开始,通常是 Form I-129(Petition for Nonimmigrant Worker,非移民工人请愿)。雇主必须证明该职位符合该签证类别,工人满足要求,并且在某些类别中(如 H-2A 和 H-2B)还必须证明该职位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根据 国务院就业签证信息,USCIS 批准请愿后,外国工人便可在海外的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申请签证,并提交 USCIS 批准通知(Form I-797)及其他所需文件。
对于 H-1B 专业职业工人,流程还有额外一步:抽签。由于常规 H-1B 签证年度上限为 65,000,再加上 20,000 个面向美国硕士学位持有者的额外名额,当请愿数量超过上限时,USCIS 会进行计算机抽签。H-2B 非农业工人项目的法定年度上限为每个财政年度 66,000,但国会在近年已授权临时增加名额,包括 2026 财年,详见 USCIS H-2B 信息。USCIS 国际企业家规则也为那些能够证明其在美国的存在将带来重大公共利益的创业者提供了一条路径,详见 USCIS 企业家规则信息。
移民签证申请流程
移民签证流程比非移民签证流程更复杂,通常也更耗时。根据 国务院移民签证第 1 步指南,流程从提交请愿开始:对于家庭类移民,由美国公民或 LPR 代表符合资格的家庭成员提交请愿;对于就业类移民,通常由美国雇主提交请愿。USCIS 批准请愿后,案件会移交到 National Visa Center(NVC,国家签证中心)继续处理,包括文件收集和面谈预约。随后,移民申请人需接受 USCIS 授权医生进行的体检,并参加在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举行的面谈。如果获批,移民签证将被签发,申请人在进入美国后即被接纳为合法永久居民。
移民签证流程关键步骤
| 步骤 | 由谁执行 | 关键文件 | 通常时间线 |
|---|---|---|---|
| 1. 提交请愿 | 请愿人(美国公民/LPR 或雇主) | Form I-130(家庭类)或 I-140(就业类) | 取决于 USCIS 处理时间 |
| 2. NVC 处理 | National Visa Center + 申请人 | 移民签证费用、民事文件 | 获批后数月 |
| 3. 签证号变为可用 | 国务院(Visa Bulletin) | 查看每月签证公告 | 从数天到数十年不等,视类别而定 |
| 4. 体检 | 申请人前往授权医生处 | Form I-693 或 DS-5540(海外) | 面谈前 60 days 内 |
| 5. 领事面谈 |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 所有民事文件、照片、无犯罪证明 | NVC 处理后安排 |
| 6. 签证签发与入境 | 申请人 | 移民签证章 + 密封包 | 获批后 6 months 内 |
| 7. Green Card 签发 | USCIS(邮寄到美国地址) | Permanent Resident Card(Form I-551) | 入境后数周 |
入境后:维持身份与 Form I-94
进入美国后,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会收到来自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的 Form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I-94 决定你的获准停留期限以及入境条件,它并不是签证本身。许多非移民类别以 Duration of Status(D/S,身份持续期)入境,这意味着只要你保持该非移民身份,获准停留就持续有效(例如,F-1 学生在完成全日制学业期间一直保持获准身份)。其他类别则按特定期限获准入境。必须清楚自己是按 D/S 入境还是按固定期限入境,因为一旦逾期停留,即使只超过 1 day,也可能带来严重移民后果,包括未来签证申请限制以及未来入境资格受影响。
所需文件清单
美国主要签证类别所需文件的完整清单,从旅游签证到学生、工作和永久居留申请。
所有签证申请都适用的通用文件
无论你申请哪一类签证,几乎所有美国签证申请都会要求某些文件。最重要的是有效护照——对于 Visa Waiver Program 旅客,必须持有带生物识别芯片的 e-passport,因为 DHS 旅行证件要求 明确指出,护照必须既有机读区,也有包含生物识别信息的内置电子芯片。对于签证申请人,护照通常必须至少在预定停留期结束后仍有 6 months 的有效期,但某些国家的公民在 国务院互惠页面 所列双边协议下可豁免此要求。此外,所有签证申请人都必须在线提交 DS-160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支付适用的签证申请费,并携带与其签证类别相对应的文件。
- 有效护照(对大多数国籍而言,护照在计划停留结束后至少仍需有效 6 months)
- DS-160 非移民签证申请确认页(条码页)
- 签证申请费(MRV fee)收据
- 一张符合美国签证照片要求的护照规格照片
- 与你签证类别相关的支持文件(见下文)
- 此前的美国签证(如适用)
- 与本国联系的证据(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用于证明有回国意图)
学生签证文件(F-1 和 M-1)
学生签证申请人需要一套围绕其在 SEVP 认证学校注册情况而设的特定文件。根据 Study in the States 指南,所有在美国学习的 F 和 M 学生都需要 Form I-20。Form I-20 由学校的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 签发,其中包含学生的 SEVIS ID 号、项目开始日期和财务要求。在签证面谈前支付 I-901 SEVIS fee 是强制性的;收据必须作为付款证明出示,而且收据上的 SEVIS ID 号必须与 Form I-20 上的 SEVIS ID 号一致。根据 2023 年更新的 DHS 指南,F-1 和 M-1 学生签证可在项目开始日期前最多 365 days 签发。
F-1 学生签证文件清单
| 文件 | 详情 | 来源 |
|---|---|---|
| Form I-20 | 原件,需学生和 DSO 双方签名(18 岁以下学生需父母签名) | 由你的 SEVP 认证学校签发 |
| I-901 SEVIS fee 收据 | 显示 SEVIS 费用已支付;SEVIS ID 必须与 I-20 一致 | fmjfee.com 收据 |
| DS-160 确认页 | 在线申请的条码确认页 | ceac.state.gov |
| MRV fee 收据 | 学生签证费用已于 2023-05-30 提高至 $185 | 在指定银行或线上支付 |
| 有效护照 | 必须在项目结束日期后仍有效 6+ months | 你本国的护照签发机构 |
| 护照规格照片 | 必须符合美国签证照片规格(2x2 inches、白底等) | 照相馆或按指南自行拍摄 |
| 学校录取信 | 确认注册及全日制学生身份 | 由你的学校签发 |
| 财务证明 | 银行对账单、奖学金信或担保人信,证明有能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 银行、奖学金提供方或家庭担保人 |
| 学业成绩单 | 来自之前就读的学校/大学 | 之前的教育机构 |
| 语言成绩 | 如学校要求,提供 TOEFL、IELTS 或其他英语能力测试成绩 | 考试机构 |
合法永久居民的旅行文件
合法永久居民需要维护并随身携带一组特定的旅行文件。根据 USCIS 旅行文件指南,如果你希望在离开美国后合法返回美国,通常必须持有有效的入境文件,例如 Permanent Resident Card(Green Card)或非移民签证,或者持有有效且未过期的旅行证件。Green Card(Form I-551,Permanent Resident Card)本身就是你 LPR 身份和工作授权的证明。根据 CBP WHTI 常见问题 所述的 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WHTI,西半球旅行倡议),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在从陆路或海路入境时,必须出示有效的 Permanent Resident Card(Form I-551)或其他有效的永久居留身份证明。LPR 入境美国不需要护照。
对于计划长期离开美国的 LPR,Form I-131(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s, Parole Documents, and Arrival/Departure Records)是获取额外旅行授权的关键表格。根据 USCIS Form I-131 指南,Form I-131 可用于申请 Reentry Permit(重新入境许可,用于允许 LPR 在长时间离境后无需返回居民签证即可申请入境)、Refugee Travel Document(难民旅行证件,适用于难民或庇护者及其衍生 LPR)、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Travel Authorization Document(临时保护身份旅行授权文件)以及 Advance Parole Documents(提前回美许可文件,适用于有待审移民申请且需要旅行的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正在申请调整身份(Form I-485),却在未先获得 Advance Parole Document 的情况下离开美国,USCIS 通常会将你的 Form I-485 视为放弃。
LPR 和特殊身份持有者的旅行文件
| 文件 | 谁需要 | 有效期 | 如何申请 |
|---|---|---|---|
| Green Card(Form I-551) | 所有 LPR 的入境和工作授权 | 10 years(条件居民为 2 years) | 获批 LPR 身份后签发;使用 Form I-90 续签 |
| Reentry Permit | 计划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 1 year 的 LPR | 签发后 2 years(若过去 5 年中有 4 years 在美国境外,则为 1 year) | Form I-131,且提交时必须实际身处美国 |
| Refugee Travel Document | 难民/庇护者及其衍生 LPR | 1 year(不可延长) | Form I-131;离开美国前申请 |
| Advance Parole | 有待审 I-485 或需要旅行的 TPS 持有人 | 以文件所列为准 | Form I-131;离境前提交 |
| Form I-131A(承运文件) | 在国外遗失旅行文件的 LPR/TPS 持有人 | 一次性返回旅行 | 在美国境外的 USCIS 国际办事处提交 |
就业授权文件(EAD)文件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Form I-766)对许多需要工作授权的非移民来说是关键文件。根据 USCIS EAD 信息,美国雇主必须确保所有员工无论公民身份或国籍如何,都已获准在美国工作。持有 EAD(Form I-766)是证明你在特定时间段内获准在美国工作的方式之一。如果你的工作授权来自移民身份或特定情况(例如庇护者、难民或 U 类非移民),且你需要该授权的证明,就必须申请 EAD;或者如果你需要申请工作许可,例如你有待审的 Form I-485、待审的 Form I-589,或你的非移民身份允许你待在美国但不允许你在未先向 USCIS 申请许可的情况下工作(例如校外工作的 F-1 或 M-1 学生)。
要申请 EAD,你通常必须提交 Form I-765, 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并支付适用申请费。根据 USA.gov 工作许可信息,作为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你可能可以凭工作许可(EAD)在美国临时工作。根据你的移民类别,EAD 工作许可通常有效 1 or 2 years。EAD 持有人需要注意:根据 USA.gov EAD 更新,自动延长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的政策已于 2025-10-30 结束。EAD 持有人应关注 USCIS 关于这一新规则是否影响其案件的更新,并在到期前尽早续期——USCIS 建议在 EAD 距离到期 180 days 以内时立即提交。
- Form I-765(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完整填写
- 申请费(除非已申请并获批费用减免)
- 当前移民身份文件副本(签证、I-94、旧 EAD)
- 两张护照规格照片
- 如适用,Form I-20 或其他基础移民身份文件副本
- 如为续期:上一张 EAD 的副本
- 显示资格类别的支持文件(例如待审 I-485 收据、庇护批准等)
WHTI 旅行证件要求文件
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WHTI,西半球旅行倡议)由 DHS 和国务院实施,用于规定从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地区和百慕大前往美国的旅行证件要求。根据 CBP WHTI 常见问题,自 2009-06-01 起,美国公民通过陆路或海路入境时,必须出示护照、护照卡、增强型驾驶执照,或可信旅行者计划卡(NEXUS、SENTRI 或 FAST)。护照卡是国务院制作的一种低成本、限用途旅行证件,可用于从西半球境内经陆路和海路进入美国,但不适用于国际航空旅行。由 Washington、Vermont、New York 和 Michigan 签发的增强型驾驶执照(EDLs)可替代护照用于从 Canada、Mexico 和加勒比地区入境,但同样不适用于国际航空旅行。
用音频练习英语
练习在美国实际用得到的英语表达
费用与处理时间
美国签证申请费、USCIS 请愿费用、SEVIS 费用,以及关键移民表格的当前处理时间估算的详细分解。
非移民签证申请费(MRV 费)
国务院会对非移民签证申请收取 Machine Readable Visa(MRV)费,该费用必须在预约签证面谈前支付。根据 2023 年 Study in the States DHS 指南,国务院于 2023-03-28 发布最终规则,宣布提高某些非移民签证申请处理费。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签证(F、M 和 J 类)费用自 2023-05-30 起从 $160 提高至 $185。MRV 费用通常不可退款且不可转让。缴费收据是签证面谈的必需文件。此外,某些国籍的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根据其本国对美国公民收取的类似签证费用支付签证签发费(也称互惠费),详见 国务院互惠费表。
常见非移民签证申请(MRV)费用金额
| 签证类别 | 签证类型 | MRV 费(截至 2023) |
|---|---|---|
| 访客(旅游/商务) | B-1, B-2 | $185 |
| 学生/交流访问者 | F, M, J | $185(自 2023-05-30 起由 $160 上调) |
| 基于请愿的工作签证 | H, L, O, P, Q, R | $205 |
| 其他非移民签证 | E, C, D, I, K, T, U, V 等 | 因类别而异 |
| Visa Waiver Program(ESTA) | 仅限 VWP 国家 | $21(ESTA 授权费)——无需 MRV fee |
USCIS 请愿和申请费用
除了国务院的 MRV fee(在美国境外的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支付)之外,许多签证类别还要求在签证签发前先向美国境内的 USCIS 提交请愿。USCIS 会根据表格类型对这些请愿收取不同的申请费。对于就业类案件,雇主通常会在担保工人的法律义务中承担 USCIS 请愿费。对于就业授权文件,USCIS EAD 信息 表明,续期申请需要新的 Form I-765 和申请费,除非已申请并获批费用减免。Form I-765 本身(见 USCIS I-765 表格,OMB No. 1615-0040,08/31/2027 到期)是就业授权的标准申请表。对于旅行文件,Form I-131(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s,按照更新说明 OMB No. 1615-0013,06/30/2027 到期)对大多数申请人都需要缴费。
学生专项费用:I-901 SEVIS fee
国际学生面临一项大多数其他签证申请人无需支付的额外强制费用:I-901 SEVIS(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fee。根据 ICE SEVIS 学生指南,这笔费用必须在收到 Form I-20 之后、申请学生签证之前支付。I-901 SEVIS fee 可在 fmjfee.com 在线支付,或通过 Western Union Quick Pay 支付。至关重要的是,I-901 SEVIS fee 收据上的 SEVIS ID 号必须与 Form I-20 上的 SEVIS ID 号一致——不一致可能导致签证面谈或入境口岸延误或被拒。此外,根据 USCIS 关于修订版 Form I-765 的网络研讨会,自 2017-10-02 起,Form I-765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工作授权的同时申请 Social Security Number(SSN,社会保障号码),SSA 估计这将使前往 SSA 办公室的次数每年减少接近 400,000。
学生专项移民费用汇总
| 费用 | 金额 | 谁支付 | 何时支付 |
|---|---|---|---|
| I-901 SEVIS fee(F-1 学生) | $350 | F 和 M 学生 | 收到 Form I-20 后、签证面谈前 |
| I-901 SEVIS fee(J-1 交流访问者) | $220(大多数项目) / $35(互惠生、营地辅导员、暑期工作/旅行) | J 交流访问者 | 收到 Form DS-2019 后、签证面谈前 |
| MRV/签证申请费(F、M、J) | $185 | 学生/交流访问者 | 在大使馆/领事馆预约签证面谈前 |
| EAD 申请费(Form I-765) | 因情况而异(请查看当前 USCIS 费用表) | 如申请校外 EAD,则由学生支付 | 向 USCIS 提交 Form I-765 时 |
|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申请 | 包含在 I-765 费用中 | 申请毕业后 OPT 的 F-1 学生 | 在项目结束日期前 60-90 days |
USCIS 处理时间
USCIS 的处理时间会因表格类型、负责案件的具体 USCIS 服务中心以及当前申请量而有显著差异。根据 USCIS 处理时间信息,申请人可以在官方 USCIS 网站 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 上查看当前估计处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处理时间只是估计值,可能会变化。USCIS 鼓励 EAD 申请人在当前 EAD 距离到期 180 days 以内时尽早提交续期,以降低工作授权和文件出现空档的可能性。根据 USA.gov EAD 更新,EAD 的自动延长期已于 2025-10-30 结束,这使得及时续期更加重要。
常见表格的 USCIS 预估处理时间范围
| 表格 | 用途 | 预估处理时间 |
|---|---|---|
| Form I-765 |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 | 数月(请在当前 EAD 到期前 180 days 提交) |
| Form I-131 | Reentry Permit、Refugee Travel Document、Advance Parole | 不定;请在计划旅行前尽早申请 |
| Form I-129 | Petition for Nonimmigrant Worker(H、L、O 等) | 数月;部分类别可用加急处理 |
| Form I-140 |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 数月到 1 年以上,视类别而定 |
| Form I-485 |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Green Card) | 8 months 到数年不等,取决于类别和出生国家 |
| Form I-90 | Application to Replace Permanent Resident Card | 数月 |
| Form I-751 | 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2-year conditional GC) | 18-24+ months |
加急处理与紧急选项
对于某些请愿类型,USCIS 提供 premium processing,这会在额外付费的情况下保证在指定时间内给出答复(但不一定批准)。premium processing 适用于许多就业类非移民请愿(I-129)以及某些移民工人请愿(I-140)。premium processing fee 是在标准申请费之外另行支付的,不会提高获批可能性。对于 Form I-131 下的旅行文件,USCIS 在 uscis.gov 上记录了 Emergency Travel 流程,供需要紧急旅行的人使用。此外,如果已经身处美国境外的合法永久居民或条件永久居民需要 reentry permit 并提交 Form I-131,根据 USCIS Form I-131 指南,该许可可送至美国大使馆、美国领事馆或海外 USCIS 国际办事处领取。
用音频练习英语
每天几分钟提升英语会话能力
通往永久居留的路径
一份通过家庭、就业及其他路径获得美国 Green Card 的指南,包括维持 LPR 身份和归化入籍流程。
什么是 Green Card?LPR 的权利与责任
Green Card(正式名称为 Form I-551,Permanent Resident Card)会让你成为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LPR)。根据 DHS LPR 信息,LPR 是依法获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LPR 可以无特殊限制地接受工作机会、拥有财产、在公立学院和大学获得经济资助,并加入武装部队。如果满足某些资格要求,他们也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根据 USCIS 绿卡信息,Green Card 本身也可作为工作授权的证明——与大多数非移民不同,LPR 不需要单独的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即可工作。
不过,持有 Green Card 也意味着承担重要责任。根据美国移民法,作为移民被接纳的人被推定为打算永久居住在美国,这一点在 美国驻日本大使馆关于维持 LPR 身份的指南 中有说明。离开美国超过 1 year 可能导致失去 LPR 身份。此外,LPR 作为美国居民需要承担税务义务,必须遵守所有美国法律,并且 26 岁以下的男性 LPR 可能需要向 Selective Service(兵役登记系统)注册。从一开始就理解这些义务,对于成功维持 LPR 身份至关重要。
家庭类移民
家庭类移民是通往美国永久居留的最大路径。根据 DHS LPR 数据,LPR 身份中最大的接纳类别是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的移民。美国家庭移民体系将家庭关系分为两个层级: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21 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成年美国公民的父母),他们不受年度数量限制,只要签证号可用即可移民;以及优先类别家庭成员(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已婚子女、兄弟姐妹,以及 LPR 的配偶和子女),他们受年度配额限制,并可能面临较长等待期。优先类别的等待时间会因类别和申请人出生国家不同,从数年到数十年不等。
家庭类移民优先类别
| 类别 | 关系 | 年度上限 | 通常等待时间 |
|---|---|---|---|
| Immediate Relatives(IR) | 美国公民的配偶、21 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父母 | 无年度上限 | 处理通常需要数月到约 1-2 years |
| F1 | 美国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21+) | ~23,400/year | 数年 |
| F2A | LPR 的配偶和未婚子女(21 岁以下) | ~87,900/year | 2-5 years |
| F2B | LPR 的未婚成年子女(21+) | F2 总量的一部分 | 5-10+ years |
| F3 |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 ~23,400/year | 10-20+ years |
| F4 | 成年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 ~65,000/year | 10-25+ years |
国务院每月发布的 Visa Bulletin 会追踪优先类别签证号何时可用。根据 2026 年 4 月 Visa Bulletin,不同类别和出生国家的签证可用性差异很大。来自 Mexico、Philippines、China 和 India 等国家的申请人,由于需求量大且存在按国家配额限制,在某些类别中的等待时间尤其长。定期查看 Visa Bulletin 对规划移民时间线至关重要。
就业类 Green Card
就业类 Green Card 可通过五个优先类别(EB-1 至 EB-5)获得,每个类别都有特定要求。根据 USCIS 绿卡资格类别,这些类别包括:EB-1,适用于优先工人(具有杰出才能的人、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以及跨国经理或高管);EB-2,适用于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卓越能力的人;EB-3,适用于技术工人、专业人士和其他工人;EB-4,适用于某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广播人员等);以及 EB-5,适用于通过投入大量资本在美国创造就业的移民投资者。大多数就业类类别(EB-1 至 EB-3)需要雇主担保代表工人提交移民请愿,不过 EB-1 杰出能力以及某些 EB-2 国家利益豁免案件允许自我请愿。
就业类 Green Card 的流程通常有两条主要路径:Adjustment of Status(Form I-485),即已经在美国境内的符合条件工人申请在不离境的情况下调整为 LPR 身份;以及领事处理,即工人在海外的 U.S. embassy 或 consulate 申请移民签证,并以 LPR 身份进入美国。调整身份流程要求申请人实际在美国境内、签证号立即可用,并且具备入境资格。对于大多数就业类案件,雇主还必须完成一项称为 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劳动认证的劳动力市场测试,以证明在提交 EB-2 和 EB-3 移民请愿前,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胜任该职位。
维持 LPR 身份:旅行与居住要求
维持合法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同时注意居住和旅行要求。根据 美国驻日本大使馆关于维持 LPR 身份的指南,美国移民法假定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的人会永久居住在美国。未经 USCIS 事先批准而离开美国超过 1 year,可能导致 LPR 身份丧失,并需要移民者重新取得移民签证才能返回。受 USCIS 批准、用于在长期离境期间保护 LPR 身份的方法是 Reentry Permit。
Reentry Permit 需在实际身处美国时通过 Form I-131 申请,根据 USCIS I-131 指南,它通常允许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外停留最长 2 years。不过有一个重要例外:如果某位 LPR 自成为合法永久居民以来,在过去 5 年中有超过 4 years 身处美国境外,则签发的 reentry permit 期限将限制为 1 year(而不是 2 years),但持美国政府命令出行、受雇于公共国际组织或专业运动员除外。此外,已签发的 Reentry Permit 不可延期。离开美国 1 year 或更久,通常也会打断 LPR 为归化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连续性。
归化入籍:通往美国公民身份的路径
在持有 LPR 身份达到符合条件的期限后,永久居民可以通过归化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标准要求是作为 LPR 连续居住 5 years(若与美国公民结婚并共同生活,则缩短为 3 years),并且在该期间至少有一半时间实际身处美国。根据 USCIS 归化信息,作为 5 年 LPR 你可能有资格申请公民身份。其他要求包括:在你申请所在州或服务辖区连续居住至少 3 months,具备基本英文读、写、说能力,了解美国历史和政府(公民知识),具备良好品行,并认同美国宪法原则。在规定的连续居住期间内,若离开美国 6 months 或更久,可能会打断该连续居住;而少于 6 months 的离境通常不会破坏连续性。
对希望归化的人而言,一个重要考虑是:根据 USCIS Form I-131 指南,离开美国 1 year 或更久通常会打断归化所需的连续居住连续性。如果 LPR 打算在美国境外停留 1 year 或更久,他们可能有资格提交 Form N-470(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以在长期离境期间保持归化资格。这项规定适用于从事某些美国政府或军方服务,或为符合条件的美国特许组织工作的 LPR。关于 USCIS 事项的一般咨询,可拨打 USCIS Contact Center:800-375-5283(TTY 800-767-1833),可提供英语和西班牙语信息。
特殊项目:多元化签证与其他路径
除家庭和就业类路径外,美国还提供其他获得 LPR 身份的途径。Diversity Visa(DV)项目,通常称为“Green Card Lottery(绿卡抽签)”,每年向来自历史上对美国移民率较低国家的人士提供约 50,000 份签证。资格要求包括出生于符合条件的国家,并且至少拥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或在过去 5 years 内有 2 years 符合条件的工作经验。申请由计算机抽签随机选出,而中奖并不等于一定获得签证——中奖者仍必须完成完整的移民签证申请流程,并被认定具有入境资格。其他路径包括庇护(适用于因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或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而遭受迫害或有充分迫害恐惧的人)、难民安置、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 Status,以及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VAWA)自我请愿流程。
- 家庭类移民: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无上限)以及优先类别家庭成员(适用年度限制)
- 就业类移民:基于技能、资格和投资的 EB-1 至 EB-5 类别
- 多元化签证抽签:每年约 50,000 份签证,面向符合条件的低入境率国家国民
- 庇护:适用于在美国境内因迫害或有充分迫害恐惧而无法返回本国的人
- 难民安置:适用于境外、具有难民身份并获准在美国重新安置的人
- 特殊类别:宗教工作者、广播人员、某些国际组织雇员、长期居民等